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
作者:乐鱼入口 浏览次数: 日期:2025-06-22 10:54:36
2025年1月20日,大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关于市某眼镜有限公司销售的配装眼镜省监督抽查不合格线索。经调查发现:该眼镜有限公司还存在应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但未依规定申请检定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2)修订》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依规定立即申请检定,并对其测量数据不合格的行为给予1000元罚款,对其应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依规定申请检定的行为给予500元罚款,合并处罚1500元。
2025年4月24日,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平城区某电动车店进行全方位检查,现场发现该店销售的2辆“爱玛”牌电瓶车外观与电瓶车产品合格证不相符。上述电瓶车加装有后座椅靠背与该电瓶车产品合格证中显示的车辆外形简图存在很明显差异。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销售上述违法产品,并处没收违规电瓶车2辆;罚款2500元。
2025年4月23日,天镇县市场监管局接市局抽查发现某农资经销部销售不合格薄膜线日,执法人员对该农资经销部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丁某共购进20卷上述聚乙烯塑料微薄膜,购进时查验有产品合格证,该批产品销售1卷,自行使用19卷,货值金额为920元,无违法来得到的。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要求其改正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处罚款460元。
灵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关于灵丘县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销售劣药醋氯芬酸胶囊的线索移送函。经现场检查,该店存在销售劣药行为。当事人现场提供了供货商的资质和该批次药品有关的资料,证明当事人履行了相关义务,并不知道该批次药品为劣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灵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予以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35.1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