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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乐鱼入口 浏览次数: 日期:2025-06-22 10:53: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地信”或“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正元地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近日,公司收到中天运送达的《关于变更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为刘明洋,原指派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明洋、 石磊,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王红梅。现因工作调整,中天运指派唐宗明、刘影接替刘明洋、石磊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龙接替王红梅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唐宗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唐宗明、刘影,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晓龙。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宗明,2000年6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6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影,2002年6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12月开始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晓龙,200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8月开始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担任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了1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唐宗明先生、刘影女士、陈晓龙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同时,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本次变更过程中相 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产生影响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地信”或“公司”)股东珠海凌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凌沣”)持有公司股份37,999,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3506%。上述股份为珠海凌沣在公司IPO之前投资并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8月1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珠海凌沣为在中国证券互助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互助基金,且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正元地信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
珠海凌沣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23,100,000股,即不超过正元地信总股本的3%。同时,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来进行减持的股份数合计不超过正元地信总股本的1%,即7,700,000股。减持价格按市场行情报价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珠海凌沣出具的《关于减持持有的正元地信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计划的减持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此前对持股票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珠海凌沣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自正元地信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这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正元地信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在遵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正元地信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做公告,未履行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正元地信股份。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珠海凌沣出于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珠海凌沣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和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督管理要求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及公司股东珠海凌沣将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